注冊微信公衆平台的客戶,在發布信息時請詳細閱讀《微信公衆平台服務協議》,如果有違規的,微信會屏蔽微信發布。
如:現在《微信公衆平台服務協議》禁止使用集贊。如你使用後将會提示:
注意
你的帳号被大(dà)量用戶舉報,經核查在微信平台發起的活動構成《微信公衆平台服務協議》平台使用規則中(zhōng)所禁止的誘導分(fēn)享行爲,即通過誘導朋友圈轉發等方式“強制、誘導其他用戶關注、點擊鏈接頁面或分(fēn)享信息”(《微信公衆平台關于誘導分(fēn)享行爲的公告》),已屏蔽所有功能至2014-08-18。如果再出現違反《微信公衆平台服務協議》的行爲,屏蔽期限會加長或永久封禁。
微信新的處罰規定:
近期,部分(fēn)商(shāng)家無視平台規則和用戶體(tǐ)驗,屢次利用朋友圈“集贊”,甚至出現預付郵費(fèi)欺詐、騷擾用戶現象。爲保障用戶體(tǐ)驗和利益,6月9日起,我(wǒ)(wǒ)們将升級全新技術手段,采用技術+人工(gōng)舉報的方式對“集贊”行爲進行全平台清理和規範。希望大(dà)家與微信攜手共建健康、綠色的環境。
詳細處理機制如下(xià):
對于違反微信用戶協議和公衆平台用戶協議的公衆号處理機制如下(xià):
公衆号累計發下(xià)1次有集贊行爲,封号7天,不可提前解封;
公衆号累 計發下(xià)2次有集贊行爲,封号15天,不可提前解封;
公衆号累計發下(xià)3次有集贊行爲,封号30天,不可提前解封;
公衆号累計發下(xià)4次有集贊行爲,封号永久,不可提前解封。